農藥名稱:苯甲 · 丙環唑
劑型:水乳劑
毒性及其標識:
總有效成分含量:30%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苯醚甲環唑 15% 丙環唑 15%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 場所 防治對象 用藥量(制劑量/ 畝) 施用方式
小麥 紋枯病 20-30 毫升 / 畝 噴霧
水稻 紋枯病 15-20 毫升 / 畝 噴霧
使用技術要求:
1. 本品應在水稻紋枯病發生病害初期開始用藥,注意噴霧均勻,視病害發生情況,每 7 天左右施藥一次,可連續用藥 3 次。 2. 應于小麥紋枯病發病前或初期進行常規噴霧,可連續用藥 2 次,間隔 7—10 天 1 次。 3. 大風天或預計 1 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 4. 在水稻上安全間隔期 25 天,每季最多使用 3 次。在小麥上安全間隔期 28 天,每季最多使用 2 次。 5. 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實際兌水均勻噴霧,以達到藥液噴到葉面濕潤又剛好不滴水為宜。
產品性能:
本品是由苯醚甲環唑和丙環唑兩種殺菌劑混配而成的,具有內吸性,用于防治水稻紋枯病、小麥紋枯病。
注意事項:
1. 使用時應穿長衣長褲、靴子,戴帽子、護目鏡、口罩、手套等防護用具;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、飲水、吸煙等;施藥后應及時洗手、洗臉并洗滌施藥時穿著的衣物。 2. 遠離水產養殖區、河塘等水體施藥;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魚、蝦、蟹套養稻田禁用,施藥后的藥水禁止排入水體。 3. 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域禁用。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,禁止在開花植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使用。 4. 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菌劑輪換使用。 5.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不得接觸本品。 6. 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中毒急救措施:
1. 用藥時或用藥后如果感覺不適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攜此標簽送醫就診。 2. 皮膚接觸:立即脫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徹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膚。 3. 眼睛濺藥:立即將眼瞼翻開,用清水沖洗 15 分鐘,再請醫生診治。 4. 發生吸入:立即將吸入者轉移到空氣新鮮處,請醫生診治。 5. 誤服:立即攜帶標簽,送醫就診。緊急醫療措施:使用醫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時應防止胃洗出物進入呼吸道。注意:對昏迷病人,切勿經口喂入任何東西或引吐。解毒劑:無專用解毒劑,對癥治療。
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、無關人員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、糧食等同貯同運。
質量保證期:2 年
聯系人: | 孫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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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: | 0635-21117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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